海南葉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珠江面”外包裝上宣傳“采用國內最先進的全自動低溫干燥技術加工而成”,違反了我國《廣告法》和《食品廣告發(fā)布暫行規(guī)定》。目前,??谑行阌^(qū)工商局已經作出對其罰款20萬元的處罰決定。 據了解,2017年11月28日,舉報人賴某向??诠ど滩块T舉報,稱其于2017年11月4日在??谑匈徺I到海南葉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珠江面”一包,產品生產日期為2017年9月15日,該產品外包裝上宣傳“采用國內最先進的全自動低溫干燥技術加工而成”,該行為涉嫌違反了我國《廣告法》第9條和《食品廣告發(fā)布暫行規(guī)定》第6條的規(guī)定。 經??谑行阌^(qū)工商局立案調查,現(xiàn)已查明,海南葉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葉氏牌“珠江面”,產品外包裝上確實標注了“采用國內最先進的全自動低溫干燥技術加工而成”的字樣。然而,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生產設備購銷合同和手排面生產工藝流程等相關證明材料,無法證明當事人具備“最先進”全自動低溫干燥技術。 2017年8月25日,海南葉氏食品有限公司向潮州市潮安區(qū)宏爍彩印廠訂制外包裝標有“采用國內最先進的全自動低溫干燥技術加工而成”字樣的葉氏牌“珠江面”包裝袋2萬個,包裝袋交易金額1萬元整。 自2017年9月5日第一批涉案珠江面銷售出庫之日起,截至2018年1月10日發(fā)出《產品召回通知書》召回涉案珠江面之日止的4個多月中,包裝袋已在生產珠江面時使用了1萬個,在工商執(zhí)法人員對案件調查期間,當事人召回商場尚未售完的葉氏牌“珠江面”600多包,同剩余未使用的1萬個包裝袋進行了銷毀,其余9400包葉氏牌“珠江面”已銷售,出庫貨值計15040元,商場銷售貨值計27260元。 今年2月8日,海南葉氏食品有限公司向海口市秀英區(qū)工商局提出了聽證申請。3月13日上午9:30分,聽證會依法在秀英區(qū)工商局4樓會議室舉行。海南葉氏食品有限公司認為秀英區(qū)工商局認定其公司廣告違法的事實有誤,其產品包裝袋上標注“最先進”字樣,針對的是技術加工工藝和設備,而不是“珠江面”,“生產設備及技術加工工藝”和“珠江面”是兩個不同的主體概念,應區(qū)別看待。另外,海南葉氏食品有限公司還認為舉報者賴某是職業(yè)打假人,工商部門不應支持職業(yè)打假人的舉報而對其進行查處。 工商部門認定,廣告不僅是直接對商品或服務本身的宣傳,還間接包括了對商品或服務的功能、成分、工藝流程等其他屬性的宣傳,而海南葉氏食品有限公司故意通過不準確不全面的廣告概念去除了“間接”宣傳的內容,進而把“技術加工工藝”和其生產出來的產品“珠江面”割裂開來并不可取,加工工藝和其生產的產品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緊密關聯(lián)的,其生產的“珠江面”包裝袋上打印的“采用國內最先進的全自動低溫干燥技術”其最終宣傳的效果和作用都要指向“珠江面”這個商品。 此外,《食品廣告發(fā)布暫行規(guī)定》也已明確規(guī)定了食品廣告不得含有加工工藝的絕對化用語。虛假的絕對化廣告用語違背了廣告真實性原則,通過虛假的禁止性絕對化用語貶低、詆毀競爭對手、突出自己優(yōu)越于他人,以提高自身品牌價值及增加產品附加值,誤導了消費者,從而造成了惡性競爭,損害了同行競爭者的利益,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對消費者在選擇和使用當事人商品時產生了實質性誤導,其行為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危害后果。同時,工商部門依據舉報線索依法對當事人是否使用絕對化用語的行為進行調查并處理,舉報者是否屬于職業(yè)打假人的身份不影響工商部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目前,海口市秀英區(qū)工商局已對海南葉氏食品有限公司作出罰款20萬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