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某知名電商平臺購買的106盒粽子里,發(fā)現6盒出現不同程度的發(fā)霉、生蛆問題。6月19日,淮北市民李女士與電商及供貨商協調解決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向本報反映。 李女士告訴記者,她于6月9日從某知名電商平臺超市下單購買了106盒粽子,6月11日到貨后,作為端午節(jié)福利發(fā)放給公司員工。之后,有員工反映購買的粽子已經生蛆,并且陸續(xù)發(fā)現發(fā)霉的粽子。粗略統(tǒng)計共有6盒粽子出現了質量問題。 據李女士講述,她多次向電商平臺客服反映食品安全問題,并要求將106盒產品全部退換。客服則表示產品是商家提供,可以幫助聯系賣家協調解決。后來,李女士接到賣家電話。“起初他們只愿意退換出現問題的6盒產品,后來又提出愿意按照十倍退換60盒產品。”李女士說,涉及到食品安全問題,自己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因此在12331熱線工作人員建議下撥打了電商平臺投訴電話。 記者查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其中規(guī)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6月21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系李女士。她表示,由于多次聯系溝通的電商平臺工作人員不一樣,有的表示可以幫助申請全部退款,有的又是另外一種說法,所以目前雙方就賠償事宜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