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購進違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散裝減肥膠囊,進行包裝、貼標后,通過網絡大范圍銷售,檢察機關對張某提起刑事公訴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今天上午,上海虹口區(qū)檢察院提起的全市首例食藥品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一審開庭,副檢察長崔曉麗擔任公益訴訟案件出庭檢察人員。 虹口區(qū)檢察院在履職中發(fā)現,某醫(yī)藥公司出售的減肥膠囊套餐中被檢測出西布曲明成分。經進一步審查發(fā)現,該公司老板張某自2017年3月起,一直雇傭他人將批發(fā)購入的散裝減肥膠囊包裝、貼標,與其他正規(guī)“澳斯康”牌減肥產品搭配組合成強效減肥套餐,通過開設的網店對外銷售,范圍遍及廣東、浙江、上海、山東等27個省、自治區(qū)和直轄市。同時以批發(fā)方式向魏某(已判刑)等人加價出售散裝膠囊,謀取非法利益,侵犯了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此外,公安機關還在張某的公司倉庫內查獲空瓶4000個、標簽2000張及尚未銷售、估價超20萬元的散裝減肥膠囊數近40萬粒。經檢驗,絕大部分膠囊被檢測出西布曲明成分。 據了解,西布曲明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服用后發(fā)生嚴重、非致死性心血管事件的風險增加。我國自2010年10月起已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劑和原料藥,同時將其列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據悉,已有消費者在報案時反映服用上述膠囊后出現身體不適。 虹口區(qū)檢察院認為,服用含西布曲明成分的膠囊,對消費者身體健康有嚴重危害,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社會公共利益有重大的侵害危險。張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四十條。今年5月3日,虹口區(qū)檢察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被告人張某提起刑事公訴,并根據司法解釋對張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法院在判處被告人張某刑事處罰的同時,判令其在國家級媒體上賠禮道歉,并支付懲罰性賠償24.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