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8日,蕪湖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官網公布2018年第43期食品抽檢信息。本次抽檢1類食品23批次樣品,均為肉制品。其中,合格21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檢的肉制品主要包括熟肉制品、腌臘肉制品等。抽檢依據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整治辦〔 2008〕3號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第一批)、整頓辦函{2011}1號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第五批)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抽檢項目包括重金屬、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指標及非食用物質等指標。 蕪湖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表示,對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yè)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shù)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時,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guī)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 1、蕪湖家家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鹵豬頭肉(生產日期/批號:2018/05/20),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958g/kg,標準規(guī)定為≤0.5g/kg。承檢機構為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2、蕪湖家家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鹵豬耳朵(生產日期/批號:2018/05/20),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709g/kg,標準規(guī)定為≤0.5g/kg。承檢機構為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肉制品食品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信息 g/kg║0.9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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